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学校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纪律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0:00  点击:


各二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2019年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已经启动,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号)要求,以及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有关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九个严禁、九个一律”为总依据,带头遵守以下纪律要求。一是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正确对待学校事业发展、组织需要与个人成长进步的关系,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顾大局,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确保聘任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拉帮结派,严禁跑官要官,严禁造谣中伤他人,坚决杜绝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要按照组织程序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人。三是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现职科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好现职岗位职责,安心工作,坚守岗位;调离原工作岗位的,要按规定办好移交手续。四是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相互吃请,严禁借岗位调离之际挤占、浪费公共财物。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干部聘任工作全过程,切实履行好监督、教育、管理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二级党组织书记、机关各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部门)干部聘任监督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部门)干部聘任纪律的宣讲和教育工作,通过会议集中学习宣讲、谈心谈话和提醒谈话等形式,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警示教育和预防提醒工作。要配合学校纪委,支持、指导本单位(部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做好监督具体工作。各单位(部门)、现任科级领导干部、自荐人员、工作人员和推荐人要严格遵守聘任相关工作纪律,以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为重,充分发挥民大主人翁精神,确保干部聘任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三、强化监督检查。学校纪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程参与此次科级干部聘任的各项监督工作,加强对聘任工作过程和程序的监督。对干部聘任方案、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确保聘任工作程序规范严谨、信息公开透明、过程阳光运行。指派专人做好民主推荐票、考察测评票等统计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要事项等要及时请示报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和教育提醒。

四、严肃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干部聘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狠刹干部聘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一要畅通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等信访举报信息平台,实时监测、了解干部聘任纪律和风气情况,及时受理和处置违反干部聘任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二要坚持挺纪在前,对于涉及干部聘任纪律的问题线索,要做到快查快办。坚持“零容忍”,对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抓干部聘任监督工作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督促提醒,视情况约谈主要负责人,必要时进行函询、诫勉。对因履责不力导致风气不正、纪律松弛、产生不良影响的,依据有关规定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7656040、87531789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邮箱:jiwei@dlnu.edu.cn

中共大连民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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