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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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停放电动摩托车的通知

时间:2022-10-04 浏览量:

  

  为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减少消防隐患,根据上级要求,从明天起电动摩托车进校后必须驶入位于博知苑1号楼和2号楼之间的集中停放处停放,载货的电动摩托车在临时停放卸完货物以后,必须立即驶入集中停放点,绝对禁止将电动摩托车驶入室内停放和充电,也不得停放在校内其它位置。  保卫处将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停放的电动摩托车将拖运至集中停放处,并对驾驶人所在单位平安建设考评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