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生命科学学院与金州新区海青岛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区域化团建活动

7月24日,我校生命科学学院与金州新区海青岛街道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区域化团建活动启动仪式。海青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胡俊、党工委副书记李馨娜,团区委副书记孙晓琳,生命科学学院院长胡文忠、总支书记张树彪、副书记仲天宝以及生命科学学院系主任、团委书记等相关人员参加了启动仪式。

生命科学学院总支书记张树彪宣读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区域化团建活动实施方案》,海青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李馨娜宣读了《大连民族学院与金州新区海青岛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区域化团建活动协议书》。院长胡文忠和海青岛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胡俊代表双方签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暨区域化团建活动协议书》,并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区域化团建工作阵地揭牌。

胡文忠院长在讲话中介绍了生命科学学院的发展和建设情况。他表示学校作为一所沿海开放城市的民族院校,应该为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扎实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此次教育实践基地和团建工作阵地的落成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共青团工作的一件大事。活动方案提出的“专业实习进企业、民族文化进街道、就业岗位进校园、文艺联欢进社区、教授专家进讲堂、志愿服务进家门”等“六进”项目非常全面具体,学院将重视基地建设,未来更要在产学研合作、文化共建、大学生志愿服务和素质培养方面积极实践,总结经验,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胡俊主任说,此次合作为团区委、大连民族学院、海青岛街道长期携手共建创造了良好的契机,为促进地方的文化建设、企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表示街道党委一定支持实践基地建设,提供便利的条件,落实协议的各项内容。同时,借助此次活动将街道、辖区企业资源和学校的资源结合起来,发挥各自优势,让合作更加务实,通过团结合作实现学校和街道的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贯彻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的具体行动,践行与落实我校关于《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活动方案》的实际举措,学院将根据学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人才和科研等自身优势,拓展合作领域和合作内容,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出硕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