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生命科学学院教职工出差的相关要求

一、出差请提前在企业微信请假,填报后请联系系主任、院长审批。
二、对于外出参加公务活动且需要单独缴纳会议费、培训费、论坛费的事项,须分管(联系)校领导事前审批,并在《因公出差审批表》中单独签署意见。
三、除使用横纵向科研经费及外来经费项目外,所有使用校内经费项目须在调研结束一周内上交调研报告。处级领导干部须将调研报告提交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教职员工须将调研报告提交院长审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