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管理办法,先进一步明确学院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的审批程序。凡举办者须提前一周在OA系统申请,流程如下:“办公”→“新建流程”→“全部流程”→“形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申请”。举办过程中,须邀请一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场。未按要求履行手续,不予审批通过,不得擅自举办。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