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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掌握当前学生对教学满意度的重要手段。需要各学院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方式及内容

本次评价工作采用在线方式进行,评价内容为学生评价教师教学情况。

二、评价工作流程

1. 学生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或微信端进行课程评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学生评教》(见附件)。每门课程评价结束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提交后不能更改)。所有课程评价并提交完成,可视为完成评教。

2.各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学生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评价工作按期、按时完成,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评价。

3.在学生评价结束后,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将对评价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4.被评价教师可在下学期开学后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或微信端查询所授课程的评价结果。

三、具体要求

1.开展学生评教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学生不参加评教活动,将会影响其选课及成绩查询。请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评教结果由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分别存档,作为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应避免漏评、错评等现象的发生。

四、评价时间及联系方式

评价起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00-800-3210(系统操作问题)

87530593(内线: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