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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

(一)检查依据

《大连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大连民族大学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指标(试行)》《大连民族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质量评价指标(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检查范围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和过程材料。

(三)检查形式及材料

1.教师自查:指导教师对自己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展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学院检查:学院成立以院级督导为主的检查小组,以系或专业为单位集中对学院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及附件材料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应覆盖到每个指导教师,首次指导论文、指导论文篇数较多以及往年指导存在问题较多的教师应重点检查。

3.学校抽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将组织人员对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进行抽查。

4.需要检查的相关材料:

(1装档案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含答辩委员会意见、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及学院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2毕设系统材料。包括开题报告、任务书、过程管理、外文文献原文及译文、其他难以纸质化的电子文档;各类评分表及答辩记录(学院留存件)、中期检查方案(学院留存件)、抄袭检测方案(学院留存件)及答辩工作实施方案(学院留存件)等。

(注:毕设系统访问权限可在学院内协调)

(四)检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教师自查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学院检查时间为7月4日-7月13日;学校抽查时间为7月10日-7月16日,学校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名单将于7月9日通知各教学单位。

2.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的重点包括选题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生能力培养要求的符合度及合理性、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性和完备性。做到每个设计(论文)文件齐全、规范、不缺项。若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3.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13日16点前将自查报告(模版见附件1-5)交至勤德楼A3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sunwei@dlnu.edu.cn。自查报告要简明扼要,需说明复查范围与复查数量,重点要说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与整改情况。

     联系人:孙韡    电话:8753059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