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2211”产业体系,统筹规划省级中试基地布局,提升前端验证、中试熟化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加快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依据《辽宁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辽科发〔2026〕8号),省科技厅组织开展2026年度省级中试基地(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中试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受理省级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中试基地三类载体。各学院可结合自身功能定位、服务能力和建设实际,对应《辽宁省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见附件)选择其中一类申报。
二、申报条件
基地申报人及其所在学院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资金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申报基地具备完善的建设实施方案、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以及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公开发布服务清单,明确服务流程与收费标准;申报基地符合国家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要求;申报基地具有稳定的项目来源,能够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长期、稳定的中试验证服务。在此基础上,各类别还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一)省级验证中心
1.具有整合科研人才、成果、设备、资本和市场要素的能力,具有固定的验证专用场地,场地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拥有验证分析、检验检测等设备原值500万元(含)以上。
2.拥有固定的验证服务团队,其中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具备支撑验证服务的相关专业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分析、情报调研、场景对接、商业模式设计、项目管理、战略咨询、投融资规划等能力。
(二)省级中试平台
1.拥有为开展中试验证而建设的完整的工艺过程装置(包括必要的建构筑物、工艺操作单元、水电气分配系统、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系统、环保治理等设施),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1000万元(含)以上;具备产品测试、工艺设计、装备开发、物料技术认证、产品数据管理、批量试制验证等公共中试服务能力。
2.拥有本领域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较为丰富、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质量、安全等专业人才队伍,其中专职技术人员5名(含)以上。
(三)省级中试基地
1.拥有本行业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和常规实验设备,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2000万元(含)以上;具备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
2.拥有本领域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的固定研发和运行管理团队;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管理、研发、试验、质量、安全等专业人才队伍,其中专职技术或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无账号需先注册),进入“应用中心”—“平台载体”—“申报一览”—“2026年省级中试基地备案申报”,填报信息中可对应选择“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中试基地”类别并在线填报申报书、建设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
2.请各有关学院组织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10月30日17:00前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中试基地命名格式统一规范为“辽宁省(+市别)+细分领域+中试基地”,例如:辽宁省沈阳xxx中试基地、辽宁省xxx中试基地。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振东 87546465
齐 超 87327582
科技处
2026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