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大科发〔2022〕19号)及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范围
1.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科技创新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2.按照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合同书达到中期评估、结题验收时限的项目。
3.中期评估“限期整改”和结题验收“不通过”需整改、延期到达期限和申请提前结题验收的项目。
4.项目执行不足3个月的项目可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报送程序及时间安排
网络平台填报。项目负责人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kjxm.kjj.dl.gov.cn/填报项目中期评估执行情况报告或报送项目结题验收相关材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至本单位。
三、报送材料内容
填报表单以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中的表单为准,文字报告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
(一)参加中期评估的项目需提交《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模板附后)。
(二)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模板附后):
1.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任务)书;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按模板编写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
4.符合科技报告制度要求的技术报告(除表格外,文字部分按模板编写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
5.经费决算表(按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填写)及发票复印件等相关收支凭证;
6.技术就绪度自评表;
7.项目中期评估报告;
8.合同书(任务书)约定指标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含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考核指标前提下的自主调整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专利、标准制定等证明材料,产品测试、检测及用户试用报告,技术就绪度自评证明材料等;
9.可公开使用的具有代表性的项目照片2-3张,并附照片简要说明,嵌入word文档中附件上传;
10.系统表单填报完成后生成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11.其他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截止时间
2024年1月26日
1.项目负责人在学校OA系统中提交经费决算申请,审批后于截止前到财务处完成经费决算审核,并在经费决算表上加盖财务处公章。
2.项目负责人打印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材料,于1月26日上午11点前送到科技处,加盖公章后返回给项目负责人,扫描成1个pdf文件在附件中上传。
五、联系方式
夏洪波电话:87655767,黄治宇 电话:87656061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18340837680 15840923121
科技处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