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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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负责学校层面的国际合作交流事务,拓展学校与国(境)外高校、教学科研机构、政府团体、国际组织的合作关系,安排签订相关合作协议,协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与申报工作。

    2.负责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留学生教育教学工作中,研究提出国际传播的相关政策建议,积极参与建构全新有效的国际传播体系,通过对外交流、留学生教育等渠道,开展中国国情教育,讲好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

    3.负责将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贯彻到学校对外交流工作中,挖掘整合校内资源,对外讲好中国故事。负责将“十大问题”等系列问题的研究和实践融入对外交流工作。

    4.搭建中外教育文化友好交往的合作平台,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层次,助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提高学校国际影响力。

    5.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学校对外交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港澳台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国际交流合作和港澳台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

    7.负责学校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教职工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国际会议计划的制定、 申报以及实施。

    8.负责教师和学生参与国(境)外交流合作项目的对外联络工作。

    9.负责长期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外事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外事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党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1.负责校级外事接待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外事工作。

    12.负责因公涉外人员(包括外专项目涉外人员)外事纪律 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教育内容。

    13.负责教职工因公证照管理工作。

    14.负责来华留学生的招生、签证办理、培养及管理工作。

    15.协助完成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和对外汉语教师选派工作。

    16.负责教育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7.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