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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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 教师访问学者项目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3

    各有关学科:

    为贯彻落实学校“四个突出”发展战略,加快学校国际化办学进程,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大连民族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大连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师访问学者项目人选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教师校际访问学者项目,主要支持学校民族学、生物工程、电子信息3个学科(专业)的教师到国(境)外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连续10-12个月的教学、科研工作。

    访问学校可由教师自行联系或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助。

    二、遴选条件

    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我校正式编制员工,且在我校工作一年以上。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承担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原则上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未受到过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应有较好的外语水平,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进行交流与合作研究。

    三、遴选名额

    民族学一级学科、生物工程一级学科、电子信息专业类别各1人,共计3人。

    四、资助标准

    1.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办理签证费用、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国(境)外学习生活费用。

    2.办理签证费用和国际旅费据实报销,国(境)外学习生活费用标准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的通知》(财科教【2019】6 号)中规定标准的 90%执行。

    3.该项目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一年至两年执行。

    五、遴选程序

    1.由民族学、生物工程、电子信息3个学科建设办公室分别组织本学科遴选工作。申请人须填写《大连民族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见附件),并交所属学科评审,评审结果和所有申请材料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审核。

    2.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会同国际交流合作处、人事处根据每年项目金额确定资助名额和拟资助名单。

    3.拟资助名单经学校外事专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资助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各学科(专业)应根据学科发展、学术梯队建设需要和工作情况,依据按需派遣、学用一致、保质保回的方针,把有志于教育事业、素质较高、外语好、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骨干教师作为候选人,做到专业对口,切实支撑学科建设,防止盲目派出。

    2.拟资助人员在预备期间,各学科建设办公室应对其进行全面考核。对个人主义严重、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者,报请学校取消其出国资格。

    3.拟资助人员出国(境)前须与学校签订《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留学人员应认真履行协议书规定的条款。

    4.拟资助人员在出国(境)前,各学科建设办公室应明确其访学期间的考核任务,指定专人作为国内联系人,给予其必要的业务指导。

    5.访学期间的工资、考核等参照执行《大连民族大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实施办法(暂行)》。

    七、材料报送

    请各学科建设办公室将评审结果和《大连民族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等材料报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联系人:郭娟  联系电话:87533705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87656243

     

    附件:大连民族大学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