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2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冬季临近,天气渐冷。为加强我校消防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各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办公室、工作室、实验室、学生寝室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设备运行时有人监护,人走断电;

2、各办公室、实验室、工作室内禁止使用小太阳、电暖气等取暖设备;

3、加强学生公寓内安全检查力度,严禁在学生公寓内使用电吹风、电夹板、热得快、酒精炉、电饭锅、电热毯、电暖器等违章电器;

4、各单位、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自查、宣传和自我管理工作,如检查发现违规现象,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因违章使用电器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必须赔偿经济损失,同时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使用人责任。

武装保卫部

2015年10月20日

校园24小时接警电话:87404110 传真:0411—87656090 电子邮箱:baowei@dlnu.edu.cn

大连民族大学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