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及车辆进校
权限申请登记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要求,即日起开始新学期后勤服务保障人员及车辆进校权限登记审核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已经办理过进校权限申请人员,本学期继续在校工作的,直接报送《大连民族大学服务保障人员进校权限汇总表》(附件1)即可,不需重新采集和填报申请。
2.新增人员需填写《大连民族大学服务保障人员进校权限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持表到保卫处办理人脸信息采集。
开发区校区采集地址:学生商店二楼213室,联系人:宋秋民,电话:87656095;
金石滩校区采集地址:四号门岗,联系人:于文强,电话:87557120。
3.新增车辆填写《大连民族大学机动车辆(临时)通行权限申请表》(附件3)附行驶证复印件,经部门审核人、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保卫处办理。原则上只办理申请人自己名下机动车辆,如不是本人名下车辆,人员使用管理部门必须出具真实性证明材料,证明确属本人使用。
开发区校区办理地址:学生商店216房间,联系人:张勇,电话:87656186。
金石滩校区办理地址:四号门岗,联系人:于文强,电话:87557120。
4.本次申请审核通过后本学期内有效,新学期开学前重新申请审核。
5.车辆进校时只能由申请人本人驾驶直接进校,车上乘员必须在校门外下车履行人脸识别或登记进校程序。
6.报备人员离职时必须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取消人员及车辆进校权限。
7.各单位要严格进行申请审核,确保申请人员及车辆符合进校条件,并做好进校车辆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现申请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违法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将直接取消进校资格,其超速、违停等违规行为将纳入申请单位平安建设考核。
特此通知。
附件1:《大连民族大学服务保障人员进校权限汇总表》
附件2:《大连民族大学服务保障人员进校权限申请表》
附件3:《大连民族大学机动车辆(临时)通行权限申请表》
保卫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