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提供要件
①《大连民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②可提供辅助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证明等);
③烈士子女可提供《烈士证》。(资料来源:申请人)
2.办理路径
窗口办: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3.办理时限:每学年一次,新学年开学初两个月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4.温馨提示: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学校发布公告之日起,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特殊群体学生应提交由县级以上相关部门核发的扶贫卡(扶贫手册)、低保证、儿童福利证、特殊人员救助供养证、残疾证等真实、有效证件或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