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向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在2024年毕业生离校前,将相关政策提前宣传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的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
二、做好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申报、审核工作
自2024年起,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全面通过系统开展,包括复核、在职在岗确认及应届毕业生申请,各学院按照相关时间进行审核。
(一)2023年毕业生申请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3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2023年毕业生在系统的“2024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并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工作。
(二)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
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30日前,组织学生做好2022年毕业生第二次及2023年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并在系统的“第一/二次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完成信息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应与相关毕业生联系,逐一告知其需要在系统中如实填报当前在职在岗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2.正常在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毕业生应在系统中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按要求提交在职在岗情况表;学生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后,入职新单位仍符合补偿代偿条件的,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按照首次申请基层就业资助的流程填报信息。
3.对于2022年毕业生,学院要组织学生及时注册系统账号,指导帮助学生完成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
(三)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和审核
请各学院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组织学生做好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工作,并完成院级审核;学校将于11月15日前完成校级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按照“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4版)”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审核质量,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2.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年毕业生(含11月15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未能在11月15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务必要在2024年11月15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5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三、申报、审批流程
(一)学生注册及申请
毕业生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s://jcjy.xszz.edu.cn/)进入学生登录页面(首次登录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认证),进入相应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操作说明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如在注册过程中提示个人信息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学生信息库中,请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补充,联系电话:0411-87921401。
(二)学院审核
1.2023年毕业生有申请复核的学院,6月30日前完成审核;
2.2022年毕业生第二次、2023年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6月30日前完成审核;
3.10月31日前各学院对2024年毕业生的线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导出通过初审的学生《申请表》,统一加盖本学院和学校财务处公章,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科毕业生纸质版材料报送学生处,研究生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备注:学生首次申请完成后,请通过登录系统实时关注审核进展,如初审未通过,需按规定时间及时补充材料并再次提交申请。
(三)学校复核
学校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学院提交的初审学生《申请表》集中盖章并回传系统,将通过复审的学生申请提交至教育部终审。
四、相关说明
1.根据上级政策规定,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只能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当年申报,逾期无法补报,请提醒相关毕业生务必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提交申报材料,切勿因逾期而错失资助资格。
2.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补偿代偿资格。
3.为方便交流咨询,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需实名(学院+姓名)加入“2024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群”(QQ群:454800300)进行咨询。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7921401、87557017
大学生资助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