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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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辽宁省教育厅开展2024年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8 编辑:李德万 资料来源: 党委宣传部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庆祝第40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展示新时代教师风采,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反映学校优秀教师群体或个人的短视频、公益广告、原创歌曲、戏剧、动漫等多种形式的艺术作品。

二、作品内容

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创意新颖、感染力强。

可以参考选取以下角度创作:

1.反映广大教师践行教育家精神,以实际行动投身教育强国建设的生动故事。

2.讲述教师引导青少年学生读书的活动和故事,展现教师与学生同书共读、同学共进、发挥示范性作用的典型案例。

3.反映教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培养拥有“四个自信”的青少年的做法和故事。

4.讲述教师线上线下多渠道传播科学知识,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的做法和案例。

5.记录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发生的精彩时刻、温暖故事或欢乐点滴。

6.讲述课后服务中教师的育人故事,推动家校社共建良好教育生态。

7.体现教师发挥自身优势,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的担当底色。

8.记录支教教师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砥砺品格、建功立业的家国情怀。

9.反映银龄退休教师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奉献精神。

10.其他角度反映教师风采的短视频、公益广告、原创歌曲、戏剧,动漫等多种形式的艺术作品。

三、作品要求

1.手机、相机、摄像机等拍摄设备不限。

2.短视频、公益广告、原创歌曲MV、戏剧、动画成片作品时长5分钟以内,横屏拍摄。视频格式尽量为高清格式1080P, 文件格式MP4。需同时提交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无配乐版本)。

3.原创歌曲音频采用MP3或WAV格式提交,需同时提交纸质歌谱电子版。

4.漫画文件采用PDF及PNG格式提交(两个格式都需提交)。

5.拍摄制作过程和内容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国家和地方公共安全相关禁令。

6.参加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者必须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及追回奖项,涉及法律责任由作品报送者承担。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承办方享有使用权、修改权和传播权。

7.作者需通过填写报名表方式说明视频拍摄事件及人物,并注明作者姓名、单位、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

、遴选推荐

1.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严把质量关,遴选优秀作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向学校推荐本单位部门教师风采艺术作品。

2.学校评选后将推荐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遴选优秀作品,通过省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媒体进行网络展示,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台。

、报送方式

各单位部门2024年6月24日前,自行建立“百度云”;将推荐作品成稿、“2024年教师风采艺术作品征集活动”资料报送信息表(见附件1)、工作版文件(即无字幕无包装及无配乐版本)上传至“百度云”。“百度云”网盘文件夹需以“报送单位+视频名称”命名;并将汇总后的“百度云”网盘链接地址及提取密码(每个作品对应一个网盘地址),发送至邮箱:249512938@qq.com(见附件2)。网盘链接地址需设置为永久有效链接。

联系人:李德万 联系方式:87926790(5790)

党委宣传部    

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