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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24-05-14 编辑:李德万 资料来源: 党委宣传部

民大新闻网讯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牢牢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4月19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和国家民委党组、辽宁省委有关党纪学习教育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刻领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提高站位,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要求,部门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压实责任,做到至少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遍、认真网上答题一遍、参加研讨发言一次、观看警示教育片一次、认真学习一遍民族工作领域严守党的纪律正面典型案例和违反相关条款错误典型案例汇编,真正把纪律规矩刻印于心,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按照《大连民族大学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要求,支部把党纪学习教育与部门职责任务、与正在推进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工作的有效举措。有效发挥新闻宣传媒体作用,在校园网站、校报开通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深入宣传党中央精神和委党组部署要求,深入宣传学校党委工作要求,及时反映学校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成效,宣传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重点内容学习安排,制定《大连民族大学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方案》,举办校院两级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支部党员积极学习国家民委党纪学习教育题库,原原本本学习《条例》。


下一步,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将坚持原原本本学《条例》,并结合警示教育片、研讨交流等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学校第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