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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根据《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要求,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的规定,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教育教学奖: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5.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1人参评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

二、推荐办法

请拟申报的老师于9月6日17:00前将推荐书发送至邮箱(chengxiaowei@dlnu.edu.cn),等待后续通知进行网上系统填报。

三、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请登录系统内填写。纸质材料包括推荐公文、汇总清单、推荐书和附件材料。推荐书请在学校完成推荐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按要求签名及加盖公章,其他纸质材料以学校公函形式报送。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联系人:程晓伟 联系电话:87562523

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pdf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