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文件精神,建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切实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校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和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
依据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3版)》的要求,按照《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附件1)进行数据采集与填报。
(二)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各责任部门依据《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纲要》(附件2)《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任务分解表》(附件3),采用写实性方式撰写相关内容,并完成《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任务分解表》(附件4)中的数据填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汇总后编写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三)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各二级学院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认真总结提炼教学改革成绩、亮点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编制二级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二、数据采集填报方式及统计时限
(一)填报平台
登陆学校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http://210.30.1.189/tqc)进行数据填报。各责任部门及学院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二)填报形式
分为线下模板和在线填报两种形式。
1.线下模板。填报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统上批量导入。
2.在线填报。责任填报部门直接在系统上进行在线填报。
(三)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时限
在采集和填报数据时应注意数据的采集时限要求,具体如下:
1.自然年。指2022年,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学年。指2022-2023学年,即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如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按学年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3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10月13日-10月16日)
1.发布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做好数据采集准备工作。
2.各部门上报数据采集责任联络人。
3.各责任部门负责采集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指南》,准确理解该指南中的每一项指标要求和范围,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二)数据采集填报阶段(10月16日-11月8日)
1.10月16日-10月22日。负责基础表格填报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完成基础表格数据的采集、填报和审核工作,各协作部门做好配合。
2.10月16日-10月29日。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工作,各协作部门做好配合。部分表格需在基础表格填报完成后填报和审核。
3.10月30日-11月3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生成数据模拟分析报告,并将不合理的数据项向相关部门反馈。各部门按照工作流程要求确认填报数据,检查、更正不合理数据项。
4.11月4日-11月8日。生成最终数据并上报。
(三)学校质量报告编写阶段(10月13日-11月12日)
1.10月13日-10月29日,各责任部门根据任务分解表要求,撰写本部门报告并采集相关支撑数据。报告中的相关支撑数据应与本次采集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同时注重报告内数据之间的准确性和自洽性,客观反映本科教学质量指标和学校教学发展与改革成效。报告应体现国家、省级文件的要求,并有所创新,充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
2.10月30日-11月12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汇总各责任部门内容,编制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四)二级学院质量报告编写阶段(10月13日-10月29日)
各学院根据《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和格式要求》,编制本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报送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手段,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数据准确。各责任部门要对连续三年质量报告以及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22-2023学年报告编制和数据采集工作,确保两项工作的延续性。
3.保证质量。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过程管理,保证数据质量。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版须是电子版的最终版。
联系人:孙韡 联系电话:8753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