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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公派访问学者选派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25号)要求,现就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选派类别及派出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选派方式

2025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将全面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以我省已获批立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为选派渠道,不再受理个人或单位渠道直接申请

(三)选派项目

辽宁省获批并执行6个“地方创新子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信息详见《2025年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简介》(附件1)。

(四)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

(二)如申请人专业在获批范围内,且已获世界一流大学(QS排名前300名)正式邀请信,申报时可不受获批留学国别及留学院校的限制。

(三)按照2025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人应为省内公办高校正式工作人员,研修课题及专业方向须与子项目获批留学专业一致。

(四)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1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2.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五)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3)。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两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两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期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时间

(一)学校进修培训管理系统申请时间

202557-59日。

(二)向项目牵头院校登记申请意向

515日前,请申请人根据附件1联系项目牵头院校登记申请意向。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准备

61日前,申请人根据地方合作项目要求,按照《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4)自行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邀请信,并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四)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时间

2025622-628日。

四、工作要求

1.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前,须进入学校进修培训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附件5),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申报。

2.申请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时提交材料或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3.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地方合作项目遴选工作,结合本单位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和长远计划,并按照要求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重点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4.申请人应提前做好国外学习计划,填写《大连民族大学教师出国研修任务书》(附件6),保证出国期满按期回校工作。

5.申请人所在教学科研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派出人员留学期间的考核任务,并根据考核任务进行考核。申请人员在出国前要与学校签订《大连民族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附件7),学校将按照协议对派出留学人员进行管理。

6.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附件8),按照受理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开发区校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办公楼322室)。

7.《大连民族大学教师出国研修任务书》《大连民族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请于520日前报送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开发区校区勤德楼A725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朱艳秋

联系电话:15942468836

国际交流合作处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13019345872


附件:1.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

子项目简介

2.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辽宁省地方创新

子项目实施办法

3.2025年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4.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5.大连民族大学进修培训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6.大连民族大学教师出国研修任务书

7.大连民族大学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8.网上报名指南

9.常见问题解答



                      人才工作办公室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5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