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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

科长:周兴华    办公电话:0411-87645529(内线:5529)

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的人才方针政策;负责学校人才政策制定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人才引进、聘用、管理、考核及服务工作。

3.负责国家、省、市人才工程项目的组织、申报、推荐与实施等工作。

4.负责国家外专项目申报、执行、结题及经费管理等工作;负责审定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

5.负责起草、修订及实施人才及师资队伍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6.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教职工转聘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7.负责学校教师年度考核、教师聘期考核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以教师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贡献率作为考核评价重要依据,落实“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岗位动态管理机制。

8.负责教师资格管理和外聘教师管理工作。

9.负责教师学历教育、访学进修等工作。

10.负责超额定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科研贡献度奖励性绩效发放等工作。

11.负责协助选派各类专业人才到合作地方开展挂职帮扶,到合作高校开展挂职交流、研修访学等。负责接收合作高校教师来校研修访学。

12.负责部门网站、人事系统开发和维护等工作。

13.负责推进利用人工智能赋能相关工作。

14.承担岗位设置与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