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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2014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一、建筑学专业的历史与机遇
1.  回顾
■2005年3月25日民委给予批复(民委字2005[71]),同意大连民族学院增设建筑学专业,授工学学士学位。
■2005年12月调入日本九州大学归国博士倪琪(原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系副主任现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开始组织筹建建筑学专业。
■2006年3月制定了《建筑系筹备计划》并编制《2006年建筑学专业建设目标》、《建筑学培养方案》、《建筑学专业教学大纲06版》、《建筑学专业教学计划》等一系列的教学文件。
■2006年5月邀请我国建筑勘察设计大师、建筑教育家、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学院院长梅洪元教授带领六位博士导师来我校专门进行了《大连民族学院建筑学专业建设研讨会》的研讨。
■2006年5月至9月间先后引进了部分教师,满足了教学队伍的基本需求。
■2006年9月招收第一届建筑学专业学生,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位。
■2015年9月止已有五届毕业生。
■招生水平:建筑学专业入学的平均成绩在理工科类里为我校前茅之一。
■考研率:占学生总人数的近40%。考入国内外各大学继续硕士阶段学习。值得特殊提及的是,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国波尔多大学等国内外名校均有我系培养的多名学生。
■就业率:建筑学专业就业率为我校前茅之一专业。
■2006年招生以来,坚持走以教学建设为核心的道路,经过了: 初创 —— 建设 —— 稳定 —— 寻求发展 的过程。
 
2.  机遇与挑战
■建筑学专业是最具有社会影响力专业之一,是直接应用于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专业。
建筑学专业制定本科教学的目标是以如下三个方面为前提:
1.   为培养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战略的需求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
2.   以提高国家民族高等教育水平, 为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培养和输送城乡建设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
3.   为传承和保护中国少数民族建筑文化遗产服务,为建设中国民族建筑的教育体系做出贡献
 
3.  隶属学院名称及 LOGO
中文名称:           建筑学院 
英文名称:            SCHOOL OF ARCHITECTURE
LOGO: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
1. 专业构成与学科分布
专业构成
所有专业均为国务院学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建筑类所属专业。
建筑学专业(4 年制):
现有专业,拟2016年申报改为五年制招生。
学科分布
建筑学(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建筑历史与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建筑技术科学
2. 建筑学专业现有在校生:259名(其中:在校生252人,延修4人,出国留学2人,当兵1人)
3. 教师队伍
3.1  建筑学专业教师队伍组成:
现有教师名录:
序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学校
学位
职称
从事专业及方向
1
倪  琪
日本九州大学
博士
教  授
建筑学+城市规划
2
隋惠权
 
硕士
教  授
测量学+
地理信息系统
3
姚家伟
中国矿业大学
硕士
教  授
建筑学
(建筑设计与技术)
4
侯兆铭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博士
副教授
建筑学
(建筑设计及理论)
5
孙朝阳
同济大学
博士
副教授
城市规划
6
赵春艳
浙江大学
硕士
副教授
建筑学
(建筑设计及理论)
7
李  丽
天津大学
硕士
副教授
建筑学
(建筑设计及理论)
8
武志东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硕士
讲  师
建筑学
(建筑设计及理论)
9
金东来
大连理工大学
硕士
讲  师
城市规划
10
姜乃瑄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博士
讲  师
建筑学
(建筑设计及理论)
11
李  仂
哈尔滨工业大学
博士
讲  师
城市规划
12
张  毅
鲁迅美术学院
硕士
副教授
建筑美术
13
刘丽峥
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士
副教授
建筑美术
14
陈  熙
北京服装学院
硕士
讲  师
建筑美术
15
隋  欣
大连理工大学
硕士
工程师
建筑学实验室
16
李司言
大连理工大学
硕士
助理工程师
建筑学实验室
17
李鹏程
大连工业大学
硕士
助理工程师
建筑学实验室
 
 
■现有建筑学专业教师 17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6人、讲师5人、专职实验教师3人(其中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2人)。
■师生比为1:14.1
■其中博士学位5人、硕士学位11人、学士学位1人。
■教授承担本科教学在标准学时300学时/年以上。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100%
4. 教学经费:(需学校财务协助确认)
5. 教学空间:
■ 教学 + 实验 + 图书图档 + 事务 + 展览展示
建筑学专业教学空间924 M2、其中专业教室864 M2,3.5M2/生(教育部高等院校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要求生均不得小于3.5 M2/生)。建筑模型实验室(制作车间)120M2、图书资料室120 M2。图书资料(与校图书馆共享)oooo册.(需图书馆协助确认)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质量保证体系建设
 

1.
设置
《建筑学院专业及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 《常设客座教授制度》
■为使建筑学专业尽快的成长为符合国家战略需求和符合学校为民族地区服务为宗旨的专业,办成有自身特色和一定深度的专业,以加强自身教学能力为目标。
■扩大民院建筑学科的影响,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改革,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办学实力,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一方面在强调应用性、实践性的同时也充分的体现出学者办学的重要性。
■建立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兼职教授聘任制度。
 
2. 《建筑学院专业及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
■由建筑学院院长、教授(或副教授)、外聘教授组成【建筑学院专业建设及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科建设、专业改革等与学科发展、教学水平评估、学生成果评估、教师业务及职称考核等相关的各项重大事宜。
 
3. 《常设客座教授制度》
为利于制度化规范管理,建筑学院外聘教授设置:名誉教授、客座教授二个层面。
▌名誉教授
■聘任条件: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的专家、教授或社会名流。(原则上应为建筑学科院士或国家级建筑大师)
■岗位职责:
①能来院或以其它形式对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提出重要的、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能在学科建设规划的实施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
②根据需要来校作相关学科发展动态或专题学术报告。
③在学校科研方向的确立、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争取以及国际合作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关键性的意见、建议,并给予支持和帮助。
▌客座教授
■聘任条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在国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和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为学校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提供积极支持和帮助的专家、教授。(原则上应为建筑学科老八校或知名院校教授、博导)
■岗位职责:
① 为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改革与建设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
② 联合培养研究生和青年教师。
③ 联合申报重大科研项目。
④ 积极参与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
⑤ 每年能示范讲授某一门课程或至少做2次以上学术报告,直接参与课程建设。
▌聘任办法
■每年一聘任,每期最多6人,任期1年,常设客座教授需直接参与学科建设并担负设计课或理论课教学工作。对没有及时对专业及学科建设产生积极作用的教授及时换聘。
▌聘任程序
■名誉教授聘任程序
校聘名誉教授,由建筑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提名,审核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由校长颁发聘书,名誉教授报省教育厅备案。
■客座教授聘任程序
校聘客座教授,由建筑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提名,报告聘任理由及拟聘人简历,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由校长颁发聘书。
▌待遇
■标准:(略)
■执行办法:(略)
▌外聘教授的管理 (略)
4. 联合教学办法
■参加辽宁省建筑学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下的,由“沈阳建筑大学建筑学院”、“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大连民族学院建筑学院”组成联合教学机构,每学期每年级就相应的课题进行联合教学。
■加入由“中国建筑学会寒地建筑学术委员会”“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共同组织的北方四校联合毕业设计教学机构(加入后为北方五校)。
▌目的
■打破关门办学的体制,积极参与兄弟院校专业教学的交流机制,扩大本校专业教学的影响力。有利于吸收兄弟院校的专业办学经验,逐步的建立有自己学科特色的教学师资队伍。
■分年级根据具体课题
■联合毕业设计
■定期学生作业交流联展
4.1 建筑学院“中外联合设计周”+ 创新设计课堂
■“中外联合设计周”,希望外籍名师走进本科生设计课堂,将引入不同形式的针对性训练方式和中外教师多方合作、师生交叉互动的教学模式,将极大地激发学生们的参与热情。
可突破传统进行教学选题:如:
①“桥梁上的房屋”(强化概念设计、数字化建构等新理念);
②“模拟博物馆”(突破传统的纸面设计,强调三维空间的体验);
③“四川震后小学设计”(体验实际工程设计与以往的乌托邦式的课程设计的区别,强化作为建筑师应具备的职业素养和如何面对实际工程操作程序)。
■针对对象及时间:三年级下学期期末,课题设计选择部分同学参加。
■利用外专项目聘请外籍教授或建筑师、教授,酬金申请学校教学专项。
4.2 建筑学院“联合设计工作坊”
■通过开设“联合设计工作坊”,让在校学生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师生共同合作、研讨工作坊课题,交流最新学术动态,进行跨文化、地域交流合作,开阔国际视野,创新思维,培养全面的国际专业设计人才。
■以民族建筑文化为主题专门设置课题,编排相应的设计课题内容,使学生学习如何在自己的设计作品中传承民族建筑文化元素。
■拟邀请哈工大、大工、沈建教师做客我校1周,完成“联合设计工作坊”课题任务书讲解、任务布置等,8周时间采用网络辅导或灵活辅导方式,结束课题后联合评图。
■针对对象及时间:三年级下学期第1个课题。(五年之后,转为4年级学生参与完成)
4.3 建筑学专业“联合毕业设计”
■前期:由我校或兄弟院校教师3名,学生15名,带队到对方院校,进行现状调研,除认真细致地踏勘现场外,还需对城市的整体风貌进行了参观体验。然后,回到各自学校做设计,完成后进行两校联合评图。
期间应安排相应的学术讲座。
建议:由北方学校开始,如大工、沈建、哈工大、内蒙古工业大学等。
■后期:条件成熟时,参加上述名校组织下的多校联合设计。
4.4 讲座
▌讲座的目的
■了解国内外学科发展方向、学术前沿与热点问题;
■拓展学生知识面;
■增加师生与相关领域专家交流的机会。
▌讲座制度
■讲座分为国外专家、国内专家以及校级学术沙龙三个层次。
①国外专家讲座主要是与相关学科领域的国外高校、相关机构的学者、专家来校进行讲座与学术交流并形成长效机制,每学期保证一次,与师生共同完成课程教学课题的前期研究,深入交流经验;
②国内专家讲座应保证每学期两次以上,可结合联合设计举办;
③校级学术沙龙不定期举办,对课程学习的热点问题、相关竞赛、课题等方面进行学术交流。
▌与教学培养计划的关系
■结合新版教学计划修订,将讲座列入培养计划,并计入学分,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应参加各类学术讲座或学术沙龙不少于4次。
4.5 竞赛
▌参与竞赛目的
■积极地参与国际、国内竞赛可大大的提高本校专业教学与更广泛平台的学习与交流。是我们的教学水平得以评估的方法之一。
■提高学生独立思考、钻研探索的学习能力;提高学生检索、整合、分析以及利用资料的能力;拓展学生知识面,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提高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提高团队协作能力。
▌参加竞赛规则
■由学院统一组织,以工作室指导教师为主,个别竞赛可两个工作室教师联合组织。成果首先经建筑学院组织初评后,通过初评作品方可提交。 如学生自行提交或教师自行组织者将不能署名大连民族学院建筑学院。 如有违反纪律者将使情节予以处分。
▌固定可替代课程设计的竞赛
■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参加竞赛应面向2-4年级学生;
②竞赛内容与同时间段课题规模、深度相近;
③作品提交时间与课题时间基本吻合;
④竞赛等级应为国家级,且主办方应具有权威性;
⑤竞赛应主要面向高校。
■目前可以参加的竞赛:
①ua国际学生建筑设计竞赛(中国建筑学会);
②AUTODESK REVIT 杯全国大学生可持续建筑设计竞赛(全国建筑学专业指导委员会);
③UIA霍普杯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国际建筑师协会);
④全国绿色建筑设计竞赛(住建部、中国将绿色建筑协会);
⑤其他竞赛,需经过指导教师组讨论通过。
▌其他建筑设计类竞赛
■自愿参与的建筑类设计竞赛(如企业或社团组织建筑设计竞赛等),以学生课外自愿参加为主,学生自行与选定的教师沟通,选定的指导教师应完整参与指导竞赛全过程并符合参赛规则。
5. 教师队伍建设 现有教师安排)
5.1 建立工作责任分担制
▌明确各项工作权责,采取分工负责制
■图书资料室——
■图档室——
■模型实验室——
▌教学计划编制及修订
■由4个专业教研室负责教学计划编制及相关修订工作,未来教学工作将以专业教研室为基本单位开展。
▌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
■由建筑学专业及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对指导教师资格、毕业设计题目、答辩及成果进行把关;
■引入联合毕业设计机制:
①初期:(2015年-2017年毕业生)
部分优秀学生加入由中国建筑学会寒地建筑学术委员会与哈工大建筑学院共同组织的北方四校联合毕业设计教学机构(加入后为北方五校)。
②后期:(2018年之后毕业生)
全部毕业生加入北方四校联合毕业设计教学机构(加入后为北方五校)。
5.2 工作室师生双向选择办法
■建立全新的工作室运行模式,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动态管理,突出特色教学模式,允许弹性学生数量及师生自由双向选择。充分发挥每位工作室导师自身所具有的专业优势,工作室与工作室之间保持各自的特点。在统一教学编程的前提下,提倡各工作室开展有个性化的教学。但是,作业成果将混评或由建筑学专业及学科建设客座教授指导委员会集中评审。这样的结果形成了潜在的教学竞争机制,学生将受益。不能胜任的工作室会自然被取代。如果出现不胜任的教师将进一步接受培训或助课。
■具体原则及拟实施办法如下:
①自2014年9月秋季学期起,工作室实行师生双向选择模式,并试运行。教师工作量计算及评价方式执行本方案相关细则。
②教师应突出自身专业优势,提倡特色教学,在统一大的教学框架下,突出工作室育人特色。
③工作室指导教师需面向建筑学全体专业教师及2-4年级学生,公开讲解工作室指导理念、教学模式等学生关心问题,然后由学生自由申报工作室。
④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制定学生人数上下限,对于人数较多工作室,指导教师可择优选择学生;对于人数较少的工作室,低于10人选报,该学期将停止工作室运行,下一学期学生数量达标后重新开始运行。
⑤作业成果将混评或由建筑学专业及学科建设客座教授指导委员会集中评审。
 
▌工作室的组建方式
■经学术委员会认定工作室教师资格。
■教师提出申请(包括:教学计划、每周上课时数、目标、)向全体学生介绍。
■进入工作室为二、三、四年级(师生双向选择)。
■建筑学专业共7个工作室(第一至第七工作室),在满足每届学生人数60人的前提下,每个工作室的学生人数上限为25人、下限为20人(工作室人数将根据在校学生数调整变化适当调整)。
6. 教学模式:【四年三段制】或【五年三段制】与工作室教学
▌四年三段制要点
第一阶段:
一年级为初级专业教育:主要解决的是要通过一系列的教程使学生们在心智与行为上有所变化,初步养成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思考方法的能力。
核心为如下几点:
①动手——思考能力,进行图示语言的能力初步的培养。
②思考方法——由习惯的定向思维方式引导向发散性思考方式发展。
③工作方法——建立合作交流的平台并引导学生能够自觉的利用。
第二阶段:开始进入工作室教学
第二阶段为二/三年级的教学:各部分教学以工作室为单位开展专业设计教学活动,根据具体教师配备情况有7-10个工作室,每个工作室20-25人学生组成。
两年总计由14-16个建筑类型设计和相关联的实习实践与专业理论课构成。
第三阶段工作室教学+ 校企联合教学
四年级的教学将以设计实务的养成为教学核心,在教学过程中关注点是如何协调与建筑设计相关的各个专业,综合的学习建筑设计过程中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因课设人”和“因人设课”的传统教学模式并不适宜,要贯彻“因需设课、因课找人”的现代办学理念。 
 
 
6.1  课程组成
 
 
▌纵向有五个课组:
     主干设计课组+设计原理课组+设计表达课组+设计理论课组+建筑技术课组
■除主干设计课组采用灵活编成外其他部分均由相对稳定的教师承担。
 
▌横向有三部分内容:
     专业基础课教育+专业设计工作室教育+专业理论教育
▌目的
■充分发挥每位工作室导师自身所具有的专业优势,工作室与工作室之间保持各自的特点。在统一教学编程的前提下,提倡各工作室开展有个性化的教学。但是,作业成果将混评或由建筑学专业及学科建设客座教授指导委员会集中评审。这样的结果形成了潜在的教学竞争机制,学生将受益。不能胜任的工作室会自然被取代。如果出现不胜任的教师将进一步接受培训或助课。
■另外一方面,避免了在同一所学校中模子式的教学成果。是教学成果呈现多样化。
 
6.2 工作室的组成方式 (参见本文教学管理与运行方案)
■经学术委员会认定工作室教师资格。
■教师提出申请(包括:教学计划、每周上课时数、目标),向全体学生介绍。
■进入工作室为二、三、四年级(师生双向选择)。
■建筑学专业共7个工作室(第一至第七工作室),在满足每届学生人数60人的前提下,每个工作室学生人数上限为25人、下限为20人。(工作室人数将根据在校学生数调整变化适当调整)。
 
四、学生学习效果
■  2014 届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就业率 :100%
■  2014 届建筑学专业学位授予率:96.78%
■  2014 届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初次就业率:98.33%
■  往届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学习满意度:100%
通过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包括:教学环境评价、课程编排适应度、教育教学水平评价、教学目标完成度、等主要教学环节。建筑学专业学生对本科阶段的学习满意度达98.3%,对学校及学院的师资力量、教育教学环境、人才培养模式、软硬件设施等方面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满意度达100%。
■  往届建筑学专业攻读研究生情况
建筑学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一方面以为培养为国家民族地区基本建设人才为基本目标,同时也注重建筑学专业的普适性教育,提倡继续学习的重要性,众多的本科毕业生考入国内外各大学继续硕士阶段学习。近年来考取研究生人数不断增多,考研率近45%,值得一提的是,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国波尔多大学等国内外名校均有我系培养的学生在继续学习。
■  往届用人单位和社会对建筑学专业毕业生的评价、毕业生综合素质与成就。
我们综合的汇总了反馈的意见:“从贵校建筑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工作踏实、态度认真,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设计能力和思维能力。工作期间服从安排,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各项任务。待人诚恳,虚心听取领导和同事的建议,弥补自身不足。与其他员工配合默契相处融洽,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建筑学专业办学特色发展
开展面向一流民族建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运行特色:
■学院组织模式 + 教学模式 + 教学内容 + 校地、校企、校与校间合作
 
5.1 培植重点建设课程
▌培植基础条件
■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通过重点课程建设,带动教师授课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重点建设课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一定建设基础、学生受益面较广;
②有与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相适应的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
③有一套完整的、有特色的和高水平的教材、教案和教学参考资料,实验课程要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和较高的设备使用率;
④有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
⑤教学效果好,教学研究有成果。有充分的依据说明该门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教改活跃,具有成为一定范围内处于先进水平的基础条件;
⑥能反映大连民族学院建筑学院教学特色的部分。
▌以建筑设计基础课程建设为始重点建设
■课程内容:
该课程为建筑学学生的专业课程,对于树立正确的思考方式与认识建筑设计具有重要作用,是建筑设计入门的重要课程。本课程共五部分:
①认识建筑,建筑设计表达技法,介绍了图纸、模型和计算机等表达技法;
②三大构成,结合建筑学的特点和需要,介绍平面构成和立体构成的基本原理和造型方法,以及形态构成中的审美问题和形式美法则,并以学生自己动手进行平面、立体以及色彩构成进行探索;
③通过抽象的构成训练过渡到具有建筑语言的小型空间设计训练;
④以切身能够体验到的日常行为为理解的基础,进行建筑设计方法训练。
■课程教学方式:
课程以引导学生主动地思考和动手实践的方式,改变学生原有的被动学习习惯。用形象化的教学手段,建立起抽象的逻辑思考能力和形象化思考能力的之间的互动关系。加强建筑与民族建筑文化的介绍,在课程中编排民族建筑素材检索和实际的模型制作。体味现代建筑与民族建筑的关系及美学特征。
围绕若干小题目,对空间、形式、审美具有初步认识,树立建筑学学习的基本思考方法,为高年级的建筑设计训练奠定基础。
■考核方式:
对每个题目分别评定成绩,最后按照百分制合成总分。
5.2 未来建筑学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原则
■专业培养计划制定,须符合学校相关文件的指导意见,并符合国家专业指导委员会的要求,以此为基础充实民族建筑教育的内容,凸显民族学院建筑教育的特殊性。
■符合国家总体战略需求,符合国家对民族高等教育的要求,坚持为民族地区培养人才的原则。
5.3 与学校教务管理的关系
■建筑学专业整个教学运行体系符合大连民族学院的要求,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仍然按照学校标准执行,课程安排公共基础课部分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专业课程由建筑学院统一安排,同时将专业课安排情况报教务管理部门备案。
 
5.4 教学实验室
5.5 建筑模型实验室
■模型实验室已具备两台专业模型制作设备由于空间与教师配备问题没有充分利用起来。建筑学院成立后将着力建设好建筑模型实验室。
■模型制作是建筑学专业学生联系课堂理论与实践的重要手段。作为辅助课堂,建筑模型实验室提供必要的设备,这些设备能够精确对模型进行加工,最大限度降低模型制作过程中加工步骤的用时,使学生专注于模型本身,通过制作模型深入理解空间与造型的本质,提升教学效果。
■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实验室相关设备进行课题、竞赛等相关学习研究;专人负责实验室管理,对于实验室使用采用登记制度;定期举办设备使用培训,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5.5.1 与土木学院实验室共享制度(建筑物理/建筑设备)
■避免学校重复性投入。也考虑资源共享的原则,所有的实验课程均考虑利用相关学院的实验室。建筑学院在一定的时段里不建立需大量投入资金的技术性实验室。
■主要有:建筑物理实验室、建筑设备实验室。
■以上两个实验课程可以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的新建专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的实验室进行,建筑学专业原有的建筑物理实验室实验设备可以转让给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5.6 近期目标:
▌近期
■2015年_2018年准备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申请“5年制建筑学专业”
▌中期
■2015年—2017年达到辽宁省专业排名 前三位
■2019年前打造成为大连民族学院最具社会影响力的专业。
▌远期
■2022年通过国家建筑学专业评估授予建筑学学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设置建筑学专业的院校有近300所左右,截止2012年有45所学校有建筑学学位授予权),如以2014年开始五年制后,将在2022年具备申请评估资格。
评估资格通过后争取进入全国建筑学专业本科教育前50名。
注: 创办专业时是四年制,后改为五年制的学校(需有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学制的批文),必须有连续五届或五届以上,且至少有一届五年制的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