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质量文化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优秀教师课堂教学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大民校发[2025]9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课堂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2025-2026学年本、预科理论课授课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附件1)。
三、评选程序
课堂教学优秀奖的评选本着“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的原则,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1.个人申报。上一年度获得课堂教学优质奖的教师以及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师综合排名前40%的教师,可根据教学工作情况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2.教学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对申报教师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评选,按照一定比例确定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3.学校组织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全年开设所有理论课程进行跟踪听课,根据听课结果进行综合评定确认获奖人员名单。
4.学校每年根据教师申报数量和参赛质量确定授奖数量,每年获得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不超过 10 人。
四、奖项设置
本年度评选获得课堂教学优秀奖获奖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青年教师占比不超过三分之一。课堂教学优秀奖纳入当年教师励志奖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申报限报2人,只有一学期教学任务的单位限报1人。全校其他部门任课教师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作为归口部门推荐。
2.各教学单位于9月14日前完成参评教师的推荐并报送《大连民族大学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unwei@dlnu.edu.cn。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753059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