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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129号)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专业

本次参加辽宁省专业评估的专业分别为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

二、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10月12日前完成。各专业需认真学习《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附件1),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2)的相关要求,完成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撰写工作。

2.专家指导。10月15日前完成。学校成立评估专家小组,对各专业的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查指导。

3.反馈修改。10月17日前完成。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对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的修改,确定最终上报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

4.系统填报。10月18日前完成。各专业登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完成评估数据上传工作。信息平台地址:http://zypt.upln.cn/sdb

5.确认提交。10月20日前完成。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审核“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内各专业上报材料,并确认提交。

三、工作要求

本科专业评估是评价和促进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要求完善专业信息平台,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理解实施方案,深入研究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评估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四、材料报送

(一)请于9月29日下班前将《专业评估负责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sunwei@dlnu.edu.cn。

(二)请于10月14日前将相关数据信息及定性材料报送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相关数据信息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unwei@dlnu.edu.cn;定性材料提交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送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综A305)。

联系人:孙韡;

联系电话:87530593(内线5593)

 

附件:

1. 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2.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3.专业评估负责人信息表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