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2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和分析是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进行全面监控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学校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需要全校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完成各项填报任务。工作中务必遵循以下原则:
(一)高度重视,认真合作。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涉及学校方方面面,且数据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需要各部门高度重视,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安排专人负责,要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数据准确,保证质量。数据质量是采集工作的关键,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数据内涵,加强数据采集的过程管理和责任管理,严把质量关,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理性。
(三)承前启后,数据连贯。各部门要对上年采集和填报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既要注重同上年度数据的承接性,也要注重解决数据填报中存在的各项问题,确保本次数据采集和填报工作具有完整性和连续性,避免漏报、错报。
二、工作安排
(一)任务分解
1.按照《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中的各项数据的内涵,结合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分解填报任务(详见附件1)。
2.本次数据采集实行职能部门负责制,归口管理,统一填报。涉及金石滩校区、双D港科技园的数据,由开发区校区职能部门负责统一填报。
3.涉及多个部门填报的表格,按照填报任务轻重,分为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由责任部门牵头,会同协作部门共同完成数据采集与填报任务。
(二)数据填报
1.工作平台
各部门需使用学校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填报数据。数据库系统地址为http://210.30.1.189/tqc/。各部门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另行通知,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避免泄漏。
2.填报操作
数据填报采取Excel电子表格填报的形式,填报部门登录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下载Excel模版,按照Excel模板进行数据采集和整理,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上批量导入。批量导入后对提交数据进行审核。
(三)数据采集时限
各部门在采集和填报数据时应注意数据的采集时限要求,具体如下:
1.自然年数据:采集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学年数据:采集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3.时点数据:采集时限为2022年9月30日。
三、工作进度
为了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各部门应按照下述工作进度安排确定的时限完成填报任务。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进度安排表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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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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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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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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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数据采集工作通知,做好数据采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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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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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上报本部门数据采集责任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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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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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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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础表格填报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完成基础表格数据的采集、填报和审核工作,各协作部门做好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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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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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流程要求,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工作,各协作部门做好配合。部分表格需在基础表格填报完成后填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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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调整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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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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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生成数据模拟分析报告,并将不合理的数据项向相关部门反馈。各部门按照工作流程要求重新填报,检查、更正不合理数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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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数据上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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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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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最终数据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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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一)指标解释。填报前一定要认真学习每张表格后的指标解释,按照指标解释中规定的内容填报。
(二)代码一致性。要特别注意各类代码的唯一性和一致性,如实验场所代码、专业代码、单位号、课程号等应前后一致,避免数据分析报告中出现异常现象。
(三)数据合理性。
一是数据采集要挖全、挖深、挖透,避免数据不全或遗漏;二是要关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数据(教发〔2004〕2号),未达到数据要求的要说明原因;三是要对数据进行横向对比,关注国内常模数据和同类院校的各项数据,避免出现数据填报错误。
(四)数据连续性。今年填报的数据要同上年上报数据进行对比,确保数据科学合理;对于未变动的数据,要同上年保持一致。
(五)数据模版。对系统中下载的Excel模板表格不能进行任何改动,改动后将无法上传。模版中有下拉选择的选项,要严格按照下拉选择的内容填写。
(六)数据格式。一定要注意各项数据的填报格式要求,若格式有误将导致上传或分析报告出现错误。填写专业代码时应将代码改为文本格式,避免代码第一位“0”丢失。涉及日期的格式为YYYY-MM-DD,同时应设置为文本格式。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部门要从全校的大局出发,勇于担当,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确保本次填报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数据采集责任人制度。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数据采集联络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数据采集联络人为具体工作责任人。请各部门确定的数据采集联络人于10月5日前加入QQ群:485335672。
(三)请各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本次数据采集工作,保证数据采集质量,认真做好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各单位和部门需在10月22日前完成全部填报和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确认后的数据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联系人:孙韡 解柠羽
联系电话:87565697(内线5697)
附件:大连民族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