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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和学习效果,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改进教学工作,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6月26日至7月15日

二、评价对象

任课教师对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学班级进行评价,即对所授课的教学班整体进行评价。

三、评学指标体系

指标主要包括出勤率、课堂秩序、品德修养自主学习专心上课师生互、作业完成、课外交流、知识掌握、能力提升等10个观测点,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过程管理实际情况对学生学习状况做出评价。

四、评价方式

此次教师评学在“麦可思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操作流程见《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使用手册-教师评学》(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师按时完成评学任务,实行教师评学全覆盖。

(二)任课教师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三)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对评学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将评学结果反馈各单位和相关部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韡 8753059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