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评价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掌握当前学生对教学满意度的重要手段。需要各学院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现将本学期学生评价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价方式及内容

本次评价工作采用在线方式进行,评价内容为学生评价教学情况。

二、评价工作流程

1.学生需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在教学评估模块下,按照规定的评价操作流程及设定的评价指标,对课程进行评价。

2.各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学生评价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评价工作按期、按时完成,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评价。

3.在学生评价结束后,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将对评价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并将统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和相关教学单位。

4.被评价教师可在下学期开学后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询所授课程的评价结果。

三、评价方法

(一)综合教务系统访问方法

校内登录方式:

登陆大连民族大学网站,点击上方“信息门户”进入教务系统。

校外登录方式:

电脑点击“信息门户”-“VPN服务”。电脑或手机点击网址http://210.30.0.110/login登录后,点击“综合教务”进入。

(二)学生评价教学操作流程

进入大连民族大学综合教务系统后,点击“教学评估”模块下的“教学评估”进行评价。

四、具体要求

1.开展学生评教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学生不参加评价活动,将会影响其选课及成绩查询。请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评价结果由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分别存档,做为改进教学、评优、考核、晋职等工作的依据,应避免漏评、错评等现象的发生。

五、评价时间及联系方式

评价起止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9月3日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7530593(内线: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