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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巡察办、纪检监督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5-06-16  编辑:纪检 来源:党委巡察办、纪检监督室 点击次数:

1.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协助学校党委组织实施巡察工作。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承担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等工作,对学校党委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3.负责提出学校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和任务安排的建议,组织召开党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和培训会议,统筹、协调、指导、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

4.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等工作。

5.推动建立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具体机制,对巡察干部开展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监督。

6.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委部署要求的执行情况,监督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纪、履行职责情况,重点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

7.协助学校党委开展政治监督,提出政治监督工作建议并组织实施。

8.负责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日常监督。

9.负责案件审理工作,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处分处理建议。

10.负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1.完成学校党委、纪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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