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下旬,高长城组织长春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30名教职工及8名家属赴省外旅游。2014年12月,学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用公款支付旅游补助费用1.5万元。高长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补助费用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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