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关于征集科技成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9日 编辑:李德万 来源: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成果负责人: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做好校企校地产学研合作对接,提升学校科技资源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增强政府、企业对我校科技成果了解,实现学校科技资源有效对接,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和行业中的应用,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现面向全校各单位和成果负责人征集现有的科技成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征集工作遵循公平、公开、成熟、实用原则。申报的技术和成果应可公开发布,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及敏感信息,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成熟度,有一定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好转化和产业化前景。

二、征集范围

1.可直接应用或有转化前景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新品种以及技术秘密等;

2.可为企业提供生产研发及攻关服务的技术储备和成果。

成果要求

1.我校自主研发形成的科技成果,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

2.成果(产品、工艺、技术)可供产业化或直接进行技术转移;

3.成果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成熟度,市场预期前景好、竞争能力强、经济价值大,已形成或可形成知识产权,且未进行过转化的科技成果或在前期已完成转化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再研究开发形成的新增成果,在和前期转化产权不发生冲突或前期转化权利人有意再合作的前提下,也可报送突出新增部分的完整成果。

4.成果可用于省内外各类科技成果推介会的项目推介,以及各级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成果介绍。

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梳理近年来取得的创新水平高、知识产权明晰、推广效应强、应用场景广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等成果。

2.已授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由科技处统一编制,无须完成人再次提交。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荐。每个单位推荐科技成果原则上不少于10项。每项科技成果须填写《大连民族大学科技成果简介》(见附件)。

4.各单位将科技成果汇总后,于2026年6月14日前将《大连民族大学科技成果简介》《科技成果汇总表》电子发送至wangzd@dlnu.edu.cn,并将《科技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报科技处。

联系人:王振东

联系电话:87546465

邮箱:wangzd@dlnu.edu.cn

科技处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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