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7日 编辑:李德万 来源: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基础研究,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坚持“四个面向”,结合自由探索与战略导向,聚焦数理、化学、生命、工程与材料、信息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提供源头支撑。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6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原省优青)和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省杰青),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

(一)面上项目。

分为面上项目和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围绕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开展研究。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主要围绕新疆塔城、西藏那曲地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申报条件:面上项目申请人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援疆援藏专项项目申请人不限制年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执行期内,驻新疆、西藏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须上传申报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原省优青)

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面向世界前沿和辽宁重大需求,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

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获得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国家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省青年科学基金A类、B类项目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报。男性不超过36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省杰青)

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面向世界前沿和辽宁重大需求,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

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A类)项目(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省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报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男性不超过42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资助的优先推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人作风学风优良,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

3.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使用合理性原则,结合项目科研工作需要据实列支。经费应全部用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支出范围按照《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4〕11号)执行,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按照不超过财政经费的30%核定。

4.限项要求:

(1)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每个理工科学院限推荐1项。

科技援疆援藏医疗专项项目:不限项推荐。

(2)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原省优青):

每个理工科学院限推荐1项。

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为限项申报,2023年及以后申请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B类)项目(包括同层次人才类项目),进入会评环节,但未获得资助的,可不占限项指标,直接申报。

(3)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原省杰青):

每个理工科学院限推荐1项。

青年科学基金A类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占限项指标,直接申报:2023年及以后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A类)项目(包括同层次人才类项目),进入会评环节,但未获得资助的。2023年及以后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B类项目资助,并已经通过科技厅验收的。

如再有业绩特别突出的人选,各申报单位可以向科技处提出申请推荐。非自然科学类项目不予受理。

5.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科技计划项目且结果未明确为不予资助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有在研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中试基地建设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牵头申报本计划,但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个。

三、其它事项

1.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service.kjt.ln.gov.cn)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

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17:00,项目申报人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各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签字扫描版)、项目申请书(科技厅系统下载)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合成1个pdf文件,不超过20M,以申报人姓名命名)通过学校科研管理平台“项目推荐材料报送”应用在线提交。

四、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前沿处 联系人:郭丹 联系电话:024-23983421;

资统处 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24-23983439。

2.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系统支持

联系人:姚 盼 联系电话:13898640078(微信同步)。

朱东栋 联系电话:13478491019(微信同步)。

黄思凯 联系电话:18004266870(微信同步)。

3.学校科技处联系人:姜云汉 联系电话:0411-87656061。

科技处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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