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3日 编辑:李德万 来源:人文社科处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

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和要求

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和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答疑(附件2)。

三、申报单位和名额

(一)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方高校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分配给我校的申报名额为13项。

四、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网络平台(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

(二)申报者可访问(无需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打印后提交至人文社会科学处。《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如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进行第一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人文社会科学处在系统集中申报。

(五)申报材料的初审结果通过申报系统反馈申报单位后,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第二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

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各申报者应提供成果全文及佐证材料电子版(PDF 格式)(多卷本著作,如提供成果全文电子版确有困难,可提交成果主要内容)。以申报者“学院+姓名”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指定邮箱(781350920@qq.com)。

(二)纸质版材料

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应与电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申报评审表》均为9份 (至少1份原件) , 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著作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一式9份 (可用复印件)。论文类成果材料包含所在期刊封面、目录页、版权页和论文全文,咨询报告类成果包含咨询服务报告和采纳证明。

—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及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 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六、未尽事宜

请参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2557/moe_2558/202510/t20251022_1417635.html

七、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由于此次为限额申报,且要进行两轮公示,请务必于10月31日前将所有上述要求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勤德楼505

联系人:辛连朴

联系电话:13609845959

电子邮箱:781350920@qq.com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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