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技引领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24〕4号),根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发布2025年辽宁省未来产业前沿技术项目指南,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重点支持处于科技前沿、能够突破理论边界或开辟全新范式的底层技术,扶持尚处于实验室研究或原理验证阶段、尚未实现大规模产业化的原始创新项目;推动跨学科深度融合与前沿技术“无人区”探索,培育具有范式重构能力的创新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申请人登录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4.175),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有关用户管理要求详见《关于做好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人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附件上传并提交。项目申请人所在学院须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科研管理平台“项目推荐材料报送”提交本部门的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以及项目申请书(word版和pdf版)。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条件包括共性条件和个性条件。项目申报应在满足以下共性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满足申报指南中要求的个性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申请人根据指南方向组织项目申报。申报项目须按照相应指南方向确定申报重点,不在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2025年6月1日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3.本次项目实行定额资助方式。单项资助强度为30万元。申请人须按照研发任务需求据实填报项目资金预算。
4.申请人所在学院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对申请人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并确保推荐项目负责人年龄结构符合本通知“(二)申报人员要求”。请严格按照指南范畴进行项目申报推荐,项目实行限项推荐,每个理工科学院学院限推荐1项。
5.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等有关精神,推进科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项目申请人在申报项目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承诺书,承诺书须按要求签字及加盖公章。
6.鼓励项目申请人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请人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
7.建立以鼓励创新、宽容失败为主导的免责机制。
(二)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申请人限申报1个项目。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含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别科技计划项目且结果未明确为不予资助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项目。有在研重大战略研究类、公益服务类、中试基地建设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牵头申报本项目,但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数量合计不得超过2个。
3.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当主角”。各单位推荐的未来产业前沿技术项目,原则上应由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各相关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详见项目申报指南,科技计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一)指南归口管理处室
详见附件1中明确的联系方式。
(二)科技计划综合管理
科技资源统筹处
联系人:李昊 024-23983439
刘程远 024-23983407
(三)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姚盼 13898640078
朱东栋 13478491019
黄思凯 18004266870
(四)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87656061(内线:5061)
科技处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