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批勇于创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产出一批突破性成果,为进入国家高层次人才队伍奠定基础,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5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优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省杰青项目
1.年龄条件:男性不超过42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职称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研究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资助的优先推荐;主持过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优先推荐;获得过国家级人才称号的,优先推荐。
4.限项要求:每个理工科学院限推荐1项。
5.遴选类杰出青年基金为限项申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占限项指标,直接申报:
(1)2022年及以后申请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包括同层次人才类项目),进入会评环节,但未获得资助的。
(2)2022年及以后获得过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并已经通过科技厅验收的。
6.获得过国家杰青(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省杰青项目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报省杰青项目。
(二)省优青项目
1.年龄条件:男性不超过36周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8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职称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研究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且前期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优先推荐;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人才称号的,优先推荐。
4.限项要求:每个理工科学院,限推荐1项。
5.遴选类优秀青年基金为限项申报,2022年及以后申请过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包括同层次人才类项目),进入会评环节,但未获得资助的,可不占限项指标,直接申报。
6.获得过国家杰青(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国家优青(包括同层次人才计划)、省杰青、省优青项目资助的人员,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者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报省优青项目。
二、申报方式
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在“计划类别”中选择“自然科学基金”进行申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3日11:00,申请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提交。各学院须在截止时间前由科研助理通过学校科研管理平台中“项目推荐材料报送”应用在线提交推荐汇总表和电子版申报书(科技厅项目系统中下载,以申报人姓名—项目类型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关于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或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个。
(二)关于经费强度
省杰青项目每项100万元定额支持;省优青项目每项50万元定额支持。
(三)关于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具体以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绩效自评报告,重点包括资金支出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
(四)关于经费使用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规〔2024〕11号)相关规定,省杰青、省优青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经费包干制相关内部管理规定。
五、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
前沿处联系人:郭丹 联系电话:024-23983421
资统处联系人:李昊 联系电话:024-23983439
2.科技厅项目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卞守龙
联系电话:024-23983158 17612488647
3.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黄治宇
联系电话:87656061
科技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