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大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一)人才对象和条件
1.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1)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
(2)团队由尖端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2.中青年科技人才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男性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企业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
(3)青年科技之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男性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一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
(二)重点领域方向
申报需聚焦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能源、化工和新材料、双碳、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生命健康、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签订技术合同等方式实现科技成果在连转化。对国家、省、市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项目,以及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领先、市场占有率和增长率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二、支持政策
(一)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大连市科技局每年遴选支持20个左右尖端、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每个人才团队享受最高5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
(二)中青年科技人才。大连市科技局每年遴选支持20名左右杰出青年科技人才,每人享受10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3年;每年遴选支持40名左右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和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之星,每人分别享受30万元和10万元研发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2年。
三、申报要求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对于承担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中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人才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已承担过市人才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市人才项目中同类别及以下类别项目。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的;
(3)其他按照规避重复支持原则不得申报的项目。
2.各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及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3.申请人参照《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预算编制说明》编制预算,项目预算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构成,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业务费和劳务费。项目预算在直接费用外可设立间接费用。
4.申报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日。根据《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实施意见》(大科发〔2022〕258号)文件精神,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两年。
5.申报项目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
四、限项要求
市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个理工科学院限报1项。
市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每个理工科学院限报1项。
市青年科技之星项目:每个理工科学院限报2项。
五、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访问大连人才网(https://www.dl-rc.com),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项目计划申报书》,并上传学位学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人才类型批文或证书复印件、前期研究成果等材料。
2.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并对申报人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情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直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六、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4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由科研助理统一报送申请书(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承诺协议(申请人须签字),以及推荐函(纸质版及电子版)。
七、业务受理咨询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39989839。
市科技局技术咨询电话:15840923121。
学校科技处咨询电话:87656061
联系人:黄老师
科技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