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关于开展大连市2024年度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1日 编辑:李德万 来源:科技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方式

(一)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提名。按照大连市科技局通知要求,2024年度我校限提名5项

(二)我校教师参与校外单位提名。

三、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规发〔2023〕1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各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参与我校提名项目的单位)须对拟提名的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所列知识产权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后方可提名。

(二)各学院需根据奖励类别择优排序推荐。

(三)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奖项、一个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四)申报市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请提前开具检索证明;申报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组请提前联系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

四、提名程序

(一)系统填报

项目完成人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提名书主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附件,附件请以原件扫描上传,在线提交。

(二)提名书及成果审核

学校对提名项目《提名书》和涉及的成果进行审核把关;对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进行科研诚信审核。

(三)提名公示

学校对拟提名和参与校外提名的项目在校内进行公示。参与我校提名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须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方可提名,并向我校提供公示情况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

五、时间安排

(一)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请各单位于5月18日前将本单位拟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wangzd@dlnu.edu.cn。

(二)请各单位(包括参与校外单位提名)于6月2日前将单位出具的项目审核审查意见报告、择优推荐表连同项目完成人在系统导出的提名书及附件(一式一份)报送至科技处。

(三)校内统一公示时间暂定为6月8日至6月14日。学校拟提名和参与校外单位提名的项目完成人须于6月7日前将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情况说明及我校公示相关材料(附件4)发至wangzd@dlnu.edu.cn。

(四)公示结束后,项目完成人须于6月15日前系统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学校对提名书及相关成果再次逐项审核。

(五)系统审核通过后,学校拟提名项目负责人须将系统导出的提名书(2份)、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5)、《回避专家申请表》(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提供,须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件6)送至科技处。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振东  联系电话:87546465(内线5465)

 科技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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