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生合影是高校教学和声像档案的重要归档范围之一,为了加强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照片档案的收集和整理,请各学院于2023年7月15日前将本学院2023届毕业生合影纸质照片、数码照片、合影人员名单电子版移交学校档案馆。需归档内容如下:
1.纸质版照片;
2.电子版照片(原始文件大小);
3.合影人员名单电子版,名单排序:第X排左起:XXX ;
如果有按系别或专业拍摄的毕业合影,也可向档案馆移交,移交时需备注照片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以及合影人员名单。
联系人:王春霞
联系电话: 88174547(5547) 13322219526
档案馆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