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4日 编辑:杨琨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家民委《关于做好2023年委属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司字〔2023〕20号)要求,现将2023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一)基本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其他要求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推荐理工科专业教师参加访学。

二、推荐指标

我校推荐指标为3人。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登录学校进修培训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人信息(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报学校审批。填写《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2)并报所在单位进行推荐。

2.基层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在不影响教学、科研工作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出具推荐意见并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推荐多人的要进行排序。

3.学校推荐。学校按照《大连民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大民校发〔2016〕36号)文件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论证和拟定最终上报人选。

4.推荐人选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s://cce.whu.edu.cn/gnfx/zlxz.htm),查询《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申请作为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访学项目,请与目标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正式填报。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4月28日16:00前,将所在单位推荐意见1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1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报送至人才办(开发区校区勤德楼A725),电子版发至:shizike@dlnu.edu.cn。电子版与纸质版应保证信息内容一致。

联 系 人:朱艳秋

联系电话:0411-87645529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 附件【相关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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