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理论研究,为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启动2022年度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做好组织工作。
一、后期资助项目范围
主要资助对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尤其是紧紧围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推进民族领域重大基础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成果。通俗读物、论文集、教材、软件、译著等不在资助之列。
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人须有依托单位,各单位能够提供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条件和信誉保证;
(三)每位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以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申报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须已开展实际研究工作,并已完成研究任务的80%以上内容;
(五)申报项目的成果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且未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资助或奖励;须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六)已经签订出版合同、纳入出版社出版计划或有出版社推荐的研究成果优先。
(七)未获得其他后期资助项目支持。
三、项目管理和经费
(一)后期资助项目的管理按照《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费资助额度为每项5万元,实际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项目经批准立项并签订协议后,即可获得经费资助。首期拨款为资助总额的80%。
(二)后期资助项目原则上在一年半内完成,确有需要延长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延长半年。
(三)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向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研究成果,由国家民委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填写课题申请表。下载并填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申请表”(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表),连同申报成果一起报人文社科处。申报材料请各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
(二)纸质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各一式2份。另需撰写成果核心内容1份(主要包括对问题的描述、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不超过5000字)。课题申请表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成果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在申报成果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汇总表纸质版1份,由学院相关领导审核后签字盖章随课题申请表、申报成果、成果核心内容一同报人文社科处。
(三)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以“大连民族大学+姓名”命名(包括word格式及盖章后的PDF格式)、申报成果和核心内容电子版(word格式)。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hy@dlnu.edu.cn,并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四)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撰写的申报成果,须附一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稿。
五、报送时间
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放之日起至10月2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许海英
电 话:87656195
邮 箱:xhy@dln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