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民委创新团队和中青年英才人才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31日 编辑:杨琨 来源:人才工作办公室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民委创新团队与中青年英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国家民委创新团队和中青年英才人才项目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创新团队1个,中青年英才4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民委创新团队和中青年英才,必须同时申报1个科研项目。国家民委组织对科研项目选题进行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评人才项目。

1.申报人才项目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民委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等3个人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

2.申报科研项目要求。科研项目选题应坚持“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坚持与单位发展需要相结合、与特色优势科研方向培育相结合、与青年科研后备人才培养相结合,有利于提高学科建设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选题范围应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

(2)服务新时代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和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

(3)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连振兴发展,学校“四个突出”战略等。

三、支持措施

入选人才项目的同时予以立项科研项目,给予研究经费支持。具体如下:

给予委属高校入选的创新团队科研项目支持经费20万元(其中,国家民委支持5万元,委属高校支持15万元),中青年英才科研项目支持经费10万元(其中:国家民委支持2万元,委属高校支持8万元)。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拔工作,充分发挥学院党委、纪委的审核把关作用,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水平并重,认真组织,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2.已经入选国家民委相同层次、相近支持力度人才计划者,尚在支持期内,或人才项目课题未结题验收的,不得申报。

3.加大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础理论和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此类选题的人才项目选拔名额不少于1个。

4.业绩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已入选国家民委领军人才,且领军人才科研项目课题已结题。中青年英才申报者为197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报人务必严格按照申请书中的填表说明填报材料,填报的业绩和成果取得时间限定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填报的所有业绩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保密信息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并说明。

5.论文如有检索、分区、他引等情况应在相应表格具体写明并提供检索、分区、他引证明,项目经费以实际到账经费为准,如有学校自筹或配套,在经费金额下方进行括号备注。经费预算参照入选支持经费填报,创新团队为20万元,中青年英才为10万元。

6.自然科学类的科研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社会科学类的一般为1年半,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推荐报告必须包含人选情况、政治表现、业绩情况、师德师风情况、廉洁纪律情况、材料审核情况和推荐意见。推荐报告纸质版由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报送。

2.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含推荐人选汇总表、承诺书(科研项目申请书最后一页)各1份;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或中青年英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证明材料各1份,A4双面打印,不用装订。以上全部申报材料(附件证明材料为PDF格式,其他为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XX申请书/附件证明材料-姓名)均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应完全一致。

3.受理材料时间:2022年8月9日(周二)9点至15点,请务必保证申报材料符合表格填写规范、附件证明材料齐全、时间节点在规定范围内等申报要求,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一同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综A725)。

联系人:任强

电 话:18940958055

邮 箱:shizike@dlnu.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31日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分享
检测到当前浏览器版本过低,这会影响网站的显示效果, 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浏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