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4日 编辑:杨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发〔2017〕15号)规定,大连市科技局已开展2022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推荐奖项范围

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2. 推荐方式

单位推荐或专家推荐。我校推荐奖励项目不限项,请各单位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专家推荐需要需要5位具有同一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的专家同时推荐。

3. 推荐项目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须是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单位在大连市区域内,项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并已应用;

(3)办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

(4)推荐项目须在推荐单位、项目完成单位及项目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

(5)202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未获奖的项目,2022年度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推荐;

(6)同一项目不能同时推荐本年度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同一项目已申报本年度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不能推荐市科学技术奖;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

(8)不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二、推荐流程

1.进行成果登记

申报大连市奖须办理科学技术成果登记,请拟申报的项目组按照附件中成果登记流程相关要求完成成果登记。

2.网上填写申报书

申报书(见附件)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拟申报项目组认真阅读申报书填写说明(见附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

系统填报: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申报(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见附件3),注册账号(已有账户可继续使用)通过科技局审核后,凭账号和密码登录,按要求在线进行申报书主件及附件的填报和上传,在“完成单位意见栏”明确提出推荐理由,填写相关项目的公示情况,并按时完成网上提交。

系统上传需要的《知情同意书》、《完成人合作关系说明及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

申报大连市奖需要应用单位开具应用证明,请项目组提前与应用单位联系,同时大连市科技局要求提供证明原件。

3.报送推荐材料

申报时暂不报送纸质材料,请保留好原件,待项目确定获奖后,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原件和附件原件)报送时间根据大连市科技局安排另行通知。

对有关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推荐时间安排

1、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于6月27日前填写拟申报汇总表发送至邮箱。

2、请申报教师于7月4日前按成果登记流程(见附件)将登记材料发送到dlchenxingyu@126.com邮箱,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登记表一式五份送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到科技局办理盖章。

3、请申报教师于7月10日前将公示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请各项目申报人请于7月16日前将申报书下载打印签字后一式两份连同科研诚信承诺书送至科技处,7月19日前将签字盖章页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并提交。

四、联系方式

科技局联系人:翟 晶 富小东 电话:39989850

学 校 联系人:王振东 电话:87546465

邮 箱:wangzd@dlnu.edu.cn

成果登记联系电话:83620617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张俊华 18340837680

冯浩东 15840923121



科技处  

2022年6月23日

  • 附件【相关材料.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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