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和合作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东北、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体现为地方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基本要求,以辽宁高质量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目标、省情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申请人近3年曾主持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通过鉴定结项,或研究成果曾获市级以上奖项,或研究成果曾在核心期刊发表;青年课题申请人及合作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
3.申请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有省社科联在研课题未结项者不得再申请(不包括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委托课题)。
4.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批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
三、课题分类及学科
1.课题分类
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课题(含基地委托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与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和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联合设立,排序不分先后)包括:一般合作课题和青年合作课题,课题立项管理参照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执行。
2.学科
参照国家、省社科规划基金和教育部关于学科门类及学科领域的划分,此次立项课题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6个方面,共17个学科门类、31个学科领域。
四、选题指南
1.《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见附件1)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需要,拟定了一批应用性对策研究选题。申请人可根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研究专长选择申报。基础理论性选题和《选题指南》中未包含但确实有前瞻性和指导价值的选题,申请人可自拟题目申报。自拟题目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能力和学术积累申报自拟题目。自拟题目与《选题指南》题目在项目审核、评审等环节均同等对待。
2.《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合作课题选题指南》(以下简称《合作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旨在充分调动和积极引导我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通过对教育学、语言学、思想政治教育等学科的研究,不断提高其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能力,推动辽宁文化强省建设,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3.申报者在选择《选题指南》中的题目进行申报时,应按《选题指南》中指定的学科门类或学科填报,如擅自更改学科则取消评审资格。
五、申报办法
为更好地组织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和合作课题的立项申报和管理等工作,本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继续依托“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管理系统”采取个人网上申请和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体申报的方式进行。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22年6月27日24时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二)网上申报
1.用户注册。课题管理系统分三级用户,一级用户为省社科联;二级用户为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三级用户为课题申请人。各级用户应分别按照“二级用户使用说明书”、“三级用户使用说明书”(见附件5、6)进行注册,已注册过的用户用原账户登录即可。申报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三级用户注册的审核,无科研管理部门的申请人注册由省社科联负责审核。
2.课题申报。三级用户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按照系统内所列内容及要求逐项填写完毕后提交申报内容并告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二级用户对所属三级用户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内容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一级用户审核。
3.二级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自行规定本单位申请截止时间。
(三)需提交材料和要求
1.经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以下简称《立项申报表》见附件3)、《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申报条件中第2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
纸质材料:以上3项提交实名、匿名纸质材料各1份(汇总表只提交1份实名)。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印制(含封皮),每个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于左侧装订成1册(实名、匿名纸质材料各1册),装订顺序按《立项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编排。
电子材料:《立项申报表》及佐证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档实名、匿名各1份,《申报汇总表》实名1份(佐证材料电子版做到1个文档内,格式为Word或PDF格式且不大于4M)。
请各单位报送材料时按《申报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本单位的申报材料。
2.科研助理需将拟提交的电子文档打包后统一报送人文社科处(电子邮箱:290078015@qq.com)。文档标注“××单位2023年度省社科联课题申报”字样。文件袋内包括:《申报汇总表》、每个申请人的申报材料1个文件袋(内含实名、匿名申报电子文件各1份)。
六、立项审批
1.立项数量及资助
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拟立项300项(含无资助课题)。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需对每项课题按1:1比例予以配套资助。无配套资助能力或政策的单位原则上可不组织申报。
2.课题评审及立项
2023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申报结束后,省社科联组织学科评审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经省社科联最终审定,批准立项课题及类别。课题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3.完成时间及管理
应用类的课题研究周期1年,即从课题立项批准之日起到下年同日期止,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对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题,鼓励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并及时将课题研究的相关咨询建议报送省社科联,将在《社科智库》择优刊发。基础类课题研究周期2年,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完成的课题,可申请延期结项,报送省社科联审批。
课题结项形式和成果资助及奖励办法等事宜,省社科联将于课题批准立项后,在立项通知和《课题管理办法》中注明,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通知。
联系人:李在吉
电话:87621531
人文社科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