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与交流,大连民族大学新能源与稀土资源利用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课题申请。本年度开放课题基金拟主要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通过开放课题鼓励学术合作交流。
一、开放课题资助方向
1.稀土团簇材料
2.稀土分子探针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课题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本指南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需要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客座研究人员按申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容来室工作,本室为客座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力所能及的生活便利。
3.已承担本实验室在研开放课题、未按期或未按原计划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当年度不能提交新申请。
三、申请受理
1.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新能源与稀土资源利用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并下载《新能源与稀土资源利用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模板(附件2),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形式审查未通过者不能进入同行专家评审)。申请人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申请书快递寄交新能源与稀土资源利用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同时提交申请书word版至邮箱zhuge06@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2022年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申请人姓名”,以邮件收到为准,逾期不候。
2.开放课题经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学术委员会评议批准后立项。获得资助后,实验室与课题申请人签订“新能源与稀土资源利用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任务书”,课题正式生效。
四、课题和经费管理
1.课题一般资助2年,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2-3万/项,重点项目5-10万/项。
2.课题研究工作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实验室根据每项课题的年度完成情况,决定下一年支持计划。
4.开放课题经费使用需遵守《新能源与稀土资源利用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课题结题时,逾期并经催促不交结题报告者,我室将书面通告其所在工作单位,取消今后在本实验室申请开放课题的资格。
五、结题要求
开放课题研究人员应按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研究工作,在课题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并需在SCI收录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3篇。
六、其它事项
1.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或鉴定成果应标注“新能源与稀土资源利用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by the Key Laboratory of New Energy and Rare Earth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State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课题编号)”等内容。
2.本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革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大连民族大学,新能源与稀土资源利用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
邮编:116600
电话:(0411) 87656135,1364426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