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

关于选派参加2017年秋季赴国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首页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6日

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2017年秋季赴波兰、澳大利亚、法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交流学习的选派工作已经启动。请感兴趣并符合条件的同学报名参加,请有关单位配合开展选派工作。

一、选拔条件:

1.学校注册在籍的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3.必修课成绩合格。

4.在校期间未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已解除的除外)。

5.身心健康,具有境外学习生活的经济能力和适应能力。

6.已缴清参与项目期间学校各项费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还清贷款本息。

7.家长知情并同意学生参与项目。

8. 达到合作院校要求的外语水平。

二、申请材料:

1.大连民族大学学生参与国际项目出国(境)申请表(附件2)。

2.出国(境)学习计划书(附件3)。

3.家长(监护人)同意书(附件4)。

4.经学校审核盖章的成绩单。

5.语言能力证明复印件。

三、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

1.具体国外学校名称、项目名称、专业年级要求、语言要求、名额限制、费用等详细信息请见附件1(2017年秋季赴国外合作院校交流学习项目计划表)。

2. 出国(境)学习计划书请参照附件中对方院校提供的课程设置,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用中文填写

3. 交流期满后,学生须返回大连民族大学继续完成学业。

4. 若被我校推荐的学生,除非不可抗力,不可无故退出项目。拟申请的学生需慎重对待、认真规划。

5.各位同学请自行留存申请材料复印件,以备后期相关手续

四、选拔流程:

1. 学生需向所在学院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国际交流合作处不受理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相关学院负责对报名学生通过考试、面试、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和选拔。

2. 相关学院需在2017年4月17日16:00前将初选合格的学生材料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经由教务处、学生处、相关学院和国际交流合作处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材料进行复审,最终确定项目人选。

五、咨询方式:

负责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7924869

办公地点:国际交流合作处326室(开发区校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楼)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4月6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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