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国家民委《关于转发<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教科司字〔2017〕23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1号)要求,现将2017年我校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本项目作为学校青年领军人才培育工程的一部分,选派对象原则上是各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包括民委中青年英才、春蕾计划等人才人选);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研究生导师、优秀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二、推荐指标
我校推荐指标为5-8人。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教学、科研和审核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择优选择1名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重点培养的教师作为院系推荐人选,并出具推荐意见。
三、申报程序
1.推荐人选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4月10日—4月20日)。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骨干访学项目导师。请与目标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下载、填写《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完成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一式三份。请务必确保推荐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的信息完全一致。
2.学校按照《大连民族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暂行)》(大民校发[2016]36号)文件要求,拟定最终上报人选。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于4月15日下班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各3份交至人才办综A725房间,电子版发至:shizike@dlnu.edu.cn。
联系人:徐娟 王洪友
联系电话:5138 5391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