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采购招标管理中心招标,确定三家汽车服务公司为我校临时用客车服务单位,服务期为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自2017年4月1日起,各单位(部门)使用临时性大客车,须从三家中标企业中选择,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车辆,学校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大连民族大学临时用大型客车管理平台”现处于调试阶段,正式启用后,各单位(部门)用车需在管理平台登记确认,具体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