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校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审美素养,集中展示我校大学生艺术教育成果,特组织开展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演主题
以“理想与信念”为主题,展演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大类,鼓励原创,参与本次展演的所有作品,内容需紧紧围绕主题,体现我校大学生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时代精神,体现我校校园文化特点与在校生特点,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二、展演时间安排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2017年5月20日-6月15日):组织阶段。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相关的艺术展演活动,从中遴选出优秀的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报送学校参加校级艺术展演活动。
2.第二阶段(2017年6月15日-6月25日):集中展演阶段。在各单位报送节目、作品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门人员遴选出各类别优秀的作品。
3.第三阶段(2017年6月25日-12月25日):优秀作品校外展演阶段。组织推荐本次艺术展演活动中优秀的代表队参加校外大型艺术展演活动或竞赛。
三、作品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相声、朗诵。节目演出者必须是我校在校生,每个艺术表演类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
1.声乐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必须是我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其中一首是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我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舞蹈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4.戏剧
(1)“理想与信念”主题(分小型作品、中型作品、大型作品)
小型作品:含小品、戏曲、相声、音乐剧、歌舞剧等,演出人数不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其中参加“相声”环节的参赛作品,要求2人同时参加,自备质量较高原创作品,时间长度控制在8-12分钟之间。
中型作品:含短剧、戏曲、音乐剧、歌舞剧、cosplay剧等,演出人数不限,演出时间长度不超过30分钟。
大型作品:含戏剧、音乐剧、歌舞剧,演出人数不限,演出时间长度应在80分钟以内。
(2)“毒品预防教育”主题
可采用歌舞剧、话剧、小品、舞台剧等形式,演出时间长度不得超过30分钟。
5.相声
演出时间长度不超过15分钟。
6.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标准普通话,表演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作品分为专业组(设计学院学生)和非专业组(非设计学院学生),作品形式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艺术作品创作者必须是我校在校生,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不用装裱,参选的艺术作品需提交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作品主题介绍和创作过程介绍)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每件艺术作品类指导教师限1名。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 x 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 x 78cm).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 x 138cm)。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 x 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作品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 x 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x 50cm(宽)x 50cm(高)。
5.微电影作品
片长不超过15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DVD格式。作者需保留MOV或AVI格式文件。
6“禁毒”主题的微视频摄影作品
以“禁毒”为主题。微视频作品形式可以是微电影、纪实短片、视频剪辑、公益广告、动漫等,摄影作品以组图为主;微视频作品时长要求分为3分钟、5分钟、7分钟,其中的禁毒宣传公益广告短片时长要求为30秒、60秒。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要求
本次艺术展演将设立优秀组织奖,各类别项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
参加本次艺术展演的作品,学校保证版权归创作者所有,同时,学校有义务保护创作者的版权。参与本次展演的学生也有义务代表学校参加校外展演,并配合校外赛事安排,允许作品公开发表、参加校外巡演和颁奖活动。在任何展演环节,原作品的指导教师均可作为其他校外展演环节的指导教师。
五、报送要求及截止日期
1.艺术表演类:采用光盘报送,制作成DVD数据盘,节目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 X 1080),使用一个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请勿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播放内容中不要出现我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请在6月15日前,将节目光盘和节目报送表送到开发区校区原经管楼120办公室,联系人:秦文、王路路。办公电话:87315405。同时将报送节目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anglulu134247@126.com。
2.艺术作品类:请在6月15日前,将艺术作品和报送表送到开发区校区原经管楼120办公室,联系人:秦文、王路路。办公电话:87315405。同时将报送节目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anglulu134247@126.com。
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 共青团大连民族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