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合作研究项目指南》、《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合作研究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资助领域与资助经费
1.申请项目的研究领域,须符合项目指南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基金委不予受理。
与意大利合作研究项目领域:New materials, Environment, Physics and astrophysics with particular reference to quantum technology and dark matter,health(详见项目指南)
与荷兰合作研究项目研究领域:Supramolecular Chemistry and Catalysis
2.资助经费:与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不超过300万元。
二、项目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双方须向两国项目主管部门同时提交项目申请,单方面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3.双方须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须符合范本要求。
4.提请项目申请人注意,英文申请书除按在规定网址上传之外,还须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在基金委申请系统上传。
三、截止时间:
与意大利合作研究项目:2017年6月9日
与荷兰合作研究项目: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黄治宇 电话:87656061(内线:5061)
科技处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意大利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2.《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荷兰科学研究组织合作研究项目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