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大连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现将本次大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员:符合《大连市人才认定实施细则》(大委办发〔2015〕34号)(详见附件)中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各类人才。
2、填写《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和《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核准统计表》(详见附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3、请于9月13日下午5:00前,将上述两个表格及人才所获荣誉的认定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校本部综A725。
4、联系人:徐娟 刘煜
联系电话:5138 5210
邮箱:shizike@dlnu.edu.cn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