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中外双方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两国主管部门申报,单独申报无效。
4.预申报书截止时间:2018年2月1日
联系人:黄治宇 电话:87656061(内线:5061)
科技处
2018年1月8日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